台湾立法机构19日三读通过三部相关法律修正案,有限制地开放大陆学生赴台湾大专院校就读及正式承认大陆学历。台教育部门规划,每年开放约2000名大陆学生赴台就读。
这三部法律分别为“大学法”“专科学校法”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即台湾媒体所称的“陆生三法”。
其中修正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明订在大陆接受教育的学历得予采认,大陆地区民众经许可得来台就学;修正的“大学法”和“专科学校法”,配合开放大陆学生来台就读大学、专科学校,明订大陆学生来台就读大专院校,增列为特种生,入学方式和名额与一般生有所区隔。大陆学生(含港澳生)入学方式和名额以及大陆学历承认的相关办法等,由教育部门拟订,报请台行政机构核定。
修正后的“陆生三法”内含多项限制,包括限制承认大陆高校的医事学历,大陆学生不得报考所谓的台湾高校“机密相关系所”、不得参加公职考试。根据通过的附带决议,大陆学生在台就读期间不能打工,不能在校内外从事专职或兼职工作。
台教育部门负责人吴清基表示,根据规划,台湾每年计划招收大陆学生总量限制在台湾大专院校招生总量的1%,约2000名;台湾承认大陆40余所大学的学历。而大陆则承认台湾全部的164所大学的学历。
据介绍,台湾预定在今年9月公告“大陆学生来台就学及停留办法”,12月前由各学校提报招生计划。预计明年7月前由大学筹组“联合招生委员会”。大陆学生入校收费标准不低于台湾私立大学收费标准。
学士班拟参采大陆高考成绩,硕士、博士班由各校单独进行试务及审查作业,汇报给“联招会”统一公告录取结果。大陆硕士、博士生最快明年3月可来台就读,大学生则要到明年9月方能赴台就学。
台湾教育部门2008年6月就开始对招收大陆学生来台就学和承认大陆学历事宜组建专案小组,并先后组织50多场座谈会、公听会等,进行了多次民意调查,多数台湾民众认为应开放大陆学生来台就读和承认大陆学历。而台湾公立大学校院协会的调查显示,八成以上校长都支持开放大陆学生来台。
根据台湾媒体报道,41所高校名单如下: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