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1.本鉴定表将放入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必须如实填写本表,填写时一律用黑色水笔,字迹清楚。
2.封面所列“专业”填写就读专业全称;“培养层次”填写“专科”或者“专升本”;“学习形式”填写“函授”或者“业余”
3.2016年秋季毕业生填表日期一律为2016年5月。
4.表内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无该项情况,请填写“无”。
5.“本人履历”自小学时起至今,依时间顺序详细填写。
6.“学习期间表现”栏,函授、业余学生由任职单位填写,无任职单位者,可由班主任填写。
7.贴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
8.函授站教学点在“函授站意见”栏签上意见并加盖公章。
9.毕业鉴定表一人一份,由学生填写完成后,函授站负责审核并签署意见,收齐并按学号顺序整理后上交成教学院教务部。上交最迟期限为3月20日。
育华教育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