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简介
南京医科大学是江苏省属重点高校。学校创建于1934年,时名江苏省立医政学院,是国内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学府之一。1957年,更名为南京医学院。1981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更名为南京医科大学。
学校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特种医学、护理学),4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内科学(心血管病)、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药理学)、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2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4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12个省级重点学科。
学校设有基础医学院等17个学院以及1个独立学院——康达学院。在江苏、上海、北京、浙江、山东等地拥有21所附属医院和40多所教学医院。
目前,学校在校生总数达1.3万多人,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 (微博) 生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办学格局和教育体系。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500多人。有在职专任教师674人,有教授217人(含附属医院,下同)、副教授575人,有博士生导师185人、硕士生导师812人。
学校现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部级重点实验室、1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进入“十一五”以来,学校的科研水平快速攀升,承担了多项国家“863”、“973”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断实现新突破,发表的SCI论文数量及论文影响因子迅猛增长。2010年,我校获得149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中重点项目3项,杰出青年基金项目1项,在全国2000多所申报机构中名列第34位。2010年全校发表“SCI”录取论文498篇,再创历史新高。
学校设有两个校区(五台校区和江宁校区)。五台校区位于南京市鼓楼区五台山南麓,占地120亩,是科研和研究生主体教育中心;江宁校区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大学城,占地面积1470亩,是本科生及部分研究生的教育教学中心。
近年来,南京医科大学开展了广泛的对外交流活动,积极与国内外高等院校建立形式多样的联系与合作。学校先后与美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医学院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了双边合作、学术交流关系,并聘请了一批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学校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同时,学校还定期派遣教师出国交流访问、留学进修。学校于2002年恢复招收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现有在校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500多人。
建校七十多年来,南京医科大学秉承“博学至精,明德至善”的校训精神,始终坚持“医学与人文融通、教学与科研并重、基础与应用结合”的办学理念,为国家培养了3千多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和4万多名本科毕业生,他们大多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医学研究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国内外著名医学专家和学者,为我国医学教育和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南京医科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指2012年7月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者);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教、自考、网络学院毕业生;党校毕业者除外);
(3)同等学力(包括大专毕业生、成教专升本应届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报考条件: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党校毕业者除外);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012年7月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教本科毕业生;党校毕业者除外);
②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2年或2年以上的临床经验。
③同等学力复试前必须选择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及病理学(选择加试科目应与专业基础课和报考专业不相同);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也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学制四年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学制五年制)报考。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超过40周岁者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我校临床医学各专业除有特别注明外,只接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相应专业的考生报考。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普教本科应届毕业生发给接收函。收到我校接收函且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同学须将加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正式表格寄送我校研招办,并到考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并到网上报名时所选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和照相),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网报和现场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处主页硕士生招生信息。
免试生录取后不得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名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情请于9月中旬浏览我校研究生处主页硕士生招生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及时间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网报时间上网(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提交报考信息(请务必牢记 报名编号和密码)。
(二)网上报名须知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进行网报,逾期将无法补报。
2、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请特别注意“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或“报考方式”或“报名点”出错,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绝对不能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通讯地址应尽量填写详细,并且到2012年7日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⑤网报截止后所有信息将无法修改。
3、报名点的选择要慎重。如你选择某一报名点,那你一定且只能到你选择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交费、照相等)和参加考试。
4、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的选择要慎重。绝对不能出错,否则无法考试。
5、南京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通讯地址最好填写为“南京医科大学XX学院XX级年办转”。南京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律填写为“南京医科大学”。“本人联系电话”栏可多填写几个,以便于联系。
6、毕业证证书编号和学位证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未电子注册者填证书上的编号,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生证上的学号);
7、南京医科大学正式职工报考的,在“备用信息”填上“南京医科大学职工”和工作证编号。“档案单位”填“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或“南京医科大学XX医院人事科”。
(三)现场照相及时间
在教育部公布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现役军人须出示师级以上政治部证明),到你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凭报名编号进行现场交费、照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交费和照相者,报考无效。请注意:报名时虽不需要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单位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最好事先征得单位同意。
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三)初试科目:统考的初试科目为三门或四门(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四门)。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含法律硕士)、301-数学一、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均为全国统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综合课覆盖科目如下:
1、306西医综合(全国统一命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2、307中医综合(全国统一命题)覆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
3、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全国统一命题)覆盖实验心理学 、心理统计与测量、普通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4、352口腔综合(我校命题)覆盖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正畸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组织病理学;
5、701生物综合(我校命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
6、702卫管综合(我校命题)覆盖社会医学、管理学原理、卫生经济学、医院管理学、医学统计学;
7、349药学综合(我校命题)覆盖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
8、353卫生综合(我校命题)覆盖医学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
9、308护理综合(我校命题)覆盖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详见教育部公布的大纲)。
(四)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五)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12年9月)、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复试形式:口试与笔试、实验或临床操作结合。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具体为:①外国语听力和口试测试;②专业课考试;③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指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四、体格检查
(一)体检时间: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
(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五、录取
(一)2012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模数约为760名(其中专业学位招生约180名,此规模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免试推荐生占招生计划,招生规模数包括计划内和计划外指标)。
(二)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差额复试,最后确定录取名单。
(三)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定向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考生一律以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形式录取。
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具体含义:
1、非定向:计划内录取,人事档案调入学校,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计划内录取,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不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委托培养:计划外录取,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不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自筹经费:计划外录取,人事档案调入学校,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六、培养费收费标准
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报名前见南京医科大学网上通告。
七、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采取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5年(自入学到获得学位的年限)。
八、其它事宜
(一)招生目录中, “◆”所属学科为具有博士及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所属学科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我校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
(二)招生目录中,不列导师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专业研究动态和供报考时参考,复试时或入学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
(三)招生工作相关的时间安排:
1、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现场交费、照相,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时间为准;
2、成绩单打印时间:2012年3月10日左右登录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处网页查询、打印;
3、复试名单公布时间:2012年3月下旬见南京医科大学网上通知;
4、复试时间:2012年4月中旬参加复试,确切时间以当时网上通知为准;
5、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2012年6月25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