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物流师》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推出的职业之一,这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兴职业。该职业具有社会覆盖范围广、实战性强和责任重大等特点。我国于2004年颁布了物流师职业各等级的申报条件和职业要求,2006年开始组织全国统一鉴定,为提高我省物流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经有关部门同意,将组织鉴定前培训和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职业资格名称:高级物流师
技能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参加培训和鉴定对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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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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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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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
培训与鉴定内容:依照物流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分设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知识,并要进行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 职业道德、物流概述、物流运行系统、物流管理系统、物流装备与标准化、物流相关法律法规
实务技能 物流市场分析与供需管理、运输管理、仓储管理与库存控制、配送管理、物流信息管理、物流系统规划
教材选用: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
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9月底
培训时间:2012年10月初至11月中旬
鉴定时间:2012年11月 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技能考核)综合评审另定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鉴定费用:培训费2600元、考试鉴定费215元,教材费按实收取,物流师(一级)须进行综合评审,具体方式及费用由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