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补录学生父母信息的通知
各函授站:
为了配合国家个税改革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根据教学司函[2019]1 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利用目前正在使用的两套在线管理平台,采集本校成人教育非在职学生父母(监护人)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将采集的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传教育部,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集对象:我校成教 2018 级及以前年级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包括没有正式学籍的课程进修生)。
二、采集内容:父母(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身份证号等信息。
三、采集时间:即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4 日 24:00。逾期不录,视为放弃补录。
四、联系人:请联系台州九大校区负责老师。
五、采集原则:
(一)通知到位:个税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 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函授站点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确保本次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
(二)学生自愿:本次采集遵循学生自愿原则,其父母(监护人)有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求的学生自行登陆 “嘉兴学院终身教育在线”平台(适用 2018 级)或 “嘉兴学院成教学院教务系统”学生端(适用 2018 级以前年级)填写录入父母(监护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可以填报父母(监护人)双方的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或者不填报信息(视同本人自愿放弃),截止时间前可进行信息修改。
(三)信息采集的准确和安全:本次信息采集务必由学生本人通过个人账号进行操作,务必确保所有采集信息准确无误,如因学生录入错误而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学校和函授站共同负责确保相关信息安全。
六、采集方法:
(一)2018 级非在职学生
1. 学生登录“嘉兴学院终身教育在线”平台(http://zjxucj.jxjy.chaoxing.com)个人空
间。
2. 点击“个人信息”,仔细核对与补充个人基本信息。
3. 填写“是否在职”和“家庭成员信息”:父母或监护人 1 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
件号码,以及父母或监护人 2 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如下图。点击“修
改”填写保存。
(二)2017 级及 2015-2016 级(高起本)非在职学生
1. 学生登录“嘉兴学院成教学院教务系统”学生端(http://122.225.6.198:8082)个人空间。
2. 点击“个人信息”,仔细核对与补充个人基本信息。
3. 在“学籍信息”栏里,按以下要求填写:“单位电话”字段:填写“非在职”(指学生本人) “家人单位 1”字段:填写“居民身份证”(适用身份证信息) “家人 1 联系电话”字段:填写身份证号。“家人 2 单位”字段和“家人 2 联系电话”字段以此类推。
4. 点击“保存”。
嘉兴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学历教育中心
2019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