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教学点:
根据嘉兴学院2011年10月24日颁布的关于《嘉兴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嘉院教字〔2011〕21号文),我校成人教育学士学位申请条件不再受大学英语等级水平的限制,并且每位学员只能在毕业当年申请一次,其它申请条件与过去的条例要求基本相同(具体参见文件)。
为了确保成教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达到国家学士学位授予基本条件要求,注重成教学生能力培养,学院同时修订了《嘉兴学院成人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办法》,明确规定成教学员毕业论文成绩优良率不能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25%;并出台《嘉兴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说明》,明确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相关规定。
从《嘉兴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颁布之日起,我校成人教育学士学位申请将按此新实施办法执行。2011届毕业生中符合新规定要求的学员可以提出授予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28日。学位授予政策性强,关系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函授站点按照通知要求,告知学员,认真做好学位申报工作。
嘉兴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201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