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年的专升本政治考试中,有一个考点几乎从不缺席,重要程度可见一斑!相信但凡复习过政治的同学们都知道,这个考点非常常见,它就是——事物的联系、发展及其变化规律。
所谓联系,也就是关系,是指一切事物、现象、过程之间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唯物辩证法所讲的发展,是指事物由低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由序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即共性与个性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互区别。第二,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互依存。第三,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相互转化。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在唯证法中占有重要的理论地位,在认识和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第一,就人类认识过程而言,从对个别、特殊事物的认识上升到一般、共性的认识,再用一般。共性的认识指导对其他个别、特殊事物的认识,这正是人类获得正确认识的正常秩序,若不如此,人类认训就不能得到丰富和接近真理;第二,就是中国革命与建设实践而言,共性与个性想结合这一基本思想原则的哲学基础,也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理论的哲学基础,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的理论指南。
(2)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关键。
(3)是否承认矛盾是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
(1)既然任何事物质都是质与量的统一,就要把对事物的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结合起来,定性研究是认识的基础,定量研究时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2)既然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特定的度,就要使我们的认识和实践与事物本身度相适合,掌握适度原则。
(3)既然事物发展变化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就要外理好量变与质变的关系,既要重视点滴的积累,又要善于抓住机遇,将事物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否定之否规律表明,事物发展的总方向,总趋势是前进和由升的事物的发展的具体道路又是曲折的迂回的;事物自我发展道路的前进性的统一。
(1)现象与本质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首先,现象是个别、片面的、表面的东西,是事物的本质具体表现;本质则是同类现象的共性,是事物内部深藏的东西。其次,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具有较大流动性;本质则是相对平静、相对稳定的。再次,现象是显于外部的,可以为人的感觉器官直接感知;本质则是隐于内部的,只能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
(2)现象与本质又是辩证统一的。本质是现象的内在根据,本质决定着现象,并通过一定的现象显示自己的存在;现象是本质的外部表现,现象从属于本质,总是从不同的侧面变现事物的三质。
现象和本质辩证关系原理对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3)内容与形式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矛盾运动。
(1)根据内容决定形式的原理,我们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要特别注意事物的内容,反对片面追求形式而忽视内容的形式主义。
(2)根据形势对内容的反作用原理,还应重视形式的作用,反对形式虚无主义。
(3)根据内容和形式矛盾运动的原理,当形式内容起促进作用时,要保持形式的相对稳性;而形式不适合内容、甚至阻碍内容发展需要时,就要抛弃旧形式,选择和创造新形式,以适应内容发展的需要。
(1)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是进行科学研究、去的科学认识的前提。
(2)正确把握因果联系,人利于总结经验教训,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条件。
(2)必然性与偶然性又是统一的,表现在:一方面,必然性和偶然性是相互依赖的;另一方面,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