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主动接受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应当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损毁或带出考场。
考试当天,考生请提早到达考点,积极配合健康核查、健康码检查、体温检测等。进入考点和考场时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候考期间人员间隔1米以上,不扎堆聚集聊天。入考场时统一进行手消处理,考试结束有序退出考场。如在考试期间突发身体不适,请及时报告并配合应急处置。低风险地区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但不得妨碍身份识别和验证。非低风险地区、发热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须遵守考试防疫相关规定,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对疫情防控另有规定时,防疫工作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根据省教育厅要求,“行程码”显示考前14天有外省活动轨迹的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进入考点时备查。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