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江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现就浙江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本公告附件1。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5月21日24: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报考职位所指定的邮箱(见本公告附件2)。
(二)电子邮件主题。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XX税务局XX中心XX岗位)。
(三)电子邮件正文。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样式见本公告附件3。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四)电子邮件附件。为包含全部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压缩文件。请将每份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文件名统一为“XXX资格复审材料(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如果学历学位证书丢失,可去学信网上查询截图,并在截图上承诺信息无误。应届毕业生如果还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需出具承诺书,承诺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违反承诺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回避信息采集表(样式见本公告附件4)。
4.其他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2)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4)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作证。
(五)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面试资格(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电子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见本公告附件5),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的,将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已经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出现放弃或被取消资格时,经招聘单位研究决定需要递补人选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面试和教学试讲安排
(一)面试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结构化面试。
1.面试时间。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周六),上午8:3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0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报到地点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面试报到地点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因入场时间较长,请考生合理安排到达考点时间,建议面试当天7:30前到达考点。
2.面试报到地点。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北区,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台州路217号,考生可乘坐地铁5号线至拱宸桥东站A口,距离面试报到地点660米。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2天后,考生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官网查询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二)教学试讲
报考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专职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需进行教学试讲。
1.教学试讲时间。时间为2024年5月26日(周日),上午8:30开始,请参加教学试讲的考生在上午8:0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报到地点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面试报到地点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教学试讲报到地点。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北区,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台州路217号,考生可乘坐地铁5号线至拱宸桥东站A口,距离面试报到地点660米。
3.有关要求。教学试讲主要考核专职教师岗位所需的教学能力、专业素养、业务技能。考生按所学专业、学科方向,结合应聘岗位自主选题,时间为20分钟,提前备课并于2024年5月23日18:00前发送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zjswrsc@mail.zhejiang.chinatax.gov.cn。相关材料主要包括:(1)课程设计,包括课程基本情况,教学目标和对象,教学基本思路和内容结构,主要教学方法和手段等;(2)课程讲义(WORD)和教学课件(PPT演示文稿)。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教学试讲材料(招聘单位+招聘岗位)”。
4.教学试讲成绩公布。考生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进行试讲。教学试讲总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专职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30%+面试成绩×30% +教学试讲成绩×40%;
其余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3:1(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专职教师岗位为5: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专职教师岗位为5: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专职教师岗位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试讲成绩仍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其余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考生面试结束即可安排返程,体检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方式畅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察
我单位将结合实际情况,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身心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在面试前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密切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提前做好出行准备,面试报到时佩戴口罩,有身体异常或其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我单位报告。
(二)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生应遵守法律法规,配合面试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佩戴明显可见的徽章、首饰参加面试,不得有扰乱面试考场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否则将视情况给予面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面试前,如因特殊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571-87668512
附件:1.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报考单位邮箱
3.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样式)
4.回避信息采集表(样式)
5.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