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办法
按照“住户一致,户籍为先,依次录取,余额摇号”的原则招生。
第一类:户籍与父或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学校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及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应当接收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类:在学校学区内有户籍但父母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类:在学校学区内父母有房产但户籍不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在第一类招生完成后,若还有余额,则按以上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类别招生,招生过程中当某一类别出现要求就读的学生数大于空余学额数时,则对该类别 入学对象实行同步摇号的方式进行招收,招满为止。摇号时,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公平公正。摇号的实施细则由各校另行制定公布。白云学校 在招收完本学区前三类学生后若还有空余学额,则在不突破事业计划前提下,为促进白云学校特色发展,允许学校招收少量特长生,重点面向开发区小学毕业的具有 开发区学籍的非本学区学生,具体招生办法与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公布。
学 校
招收对象范围
白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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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开发区东至机场路、南至疏港大道、西至中心大道、北至枫南路(含枫南小区、太平洋大厦、君悦大厦、城市之光小区)——东环大道——白云山以南范围内的小区居民子女及碧海明珠小区、东京湾小区、绿城玉兰广场(市府大道以北区域)、东泰华庭、湖滨小区居民子女。开发区机场路以西、东海大道以北、开元路以南及北侧商业街、东环大道以东区域范围内2009年9月1日后,2013年6月30日前迁入开发区的新增居民子女(以户口本记录的迁入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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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村:界牌、春潮、沙王、横河头、三台门、殿后陶、麻车、高园、下马、泾边、塘岸、东方、东京、红星、平桥村村民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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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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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东至经中路,南至疏港大道,西至中心大道,北至市府大道——白云山南麓(含米兰花园、白云山1号、永安新村)——东环大道——枫南路(含枫南小区非机关干部子女、太平洋大厦、君悦大厦、城市之光小区)范围内的居民子女(不包括开发区机场路以西、东海大道以北、开元路以南及北侧商业街、东环大道以东区域范围内的学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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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村:界牌、春潮、沙王、横河头、三台门(房屋与户籍在中心大道以东)、殿后陶(房屋与户籍在中心大道以东)、高园、下马、泾边(高园小区泾边苑)村村民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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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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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东至白云山南路(含云顶佳苑小区和岙里缪小区)—中心大道,南至市府大道,西至台州大道,北至黄椒路大环线范围内的居民子女(前周、五九两个小区的村民须将户口本地址更名到该两小区并在这两个小区实际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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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村:东京、东方、红星、平桥、三台门(房屋与户籍在中心大道以西)、殿后陶(房屋与户籍在中心大道以西)、麻车村村民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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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
(公费班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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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星星村村民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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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条件的台州市直(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和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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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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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翻身、光辉、新王、半坦、和平村村民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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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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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倪李张、渠东、后徐、挡角、日山份、南野份、南岸里、沙北村村民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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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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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横河陈、岸里、东新堂、大桥头、桥南、下洋潘、草坦洪村村民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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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按照《台州经济开发区基础教育管理委托书》的有关规定,沙南小学和沙北小学毕业生的初中教育仍归属下陈中学;甲北小学毕业生的初中教育仍归属三甲中学。
2.按照《台州经济开发区开元社区九年制义务教育有关问题会议纪要》(〔1999〕第25号)精神结合开发区学校发展实际,开发区机场路以西、东海大道以北、开元路以南(含北侧商业街)、东环大道以东区域范围内的小学学生在椒江教育局辖区小学就读。上述区域范围内2009年9月1日后,2013年6月30日前迁入开发区的新增居民子女(以户口本记录的迁入时间为准),在台州市白云学校就读。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知
一、入学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父母在开发区区域范围内工作、生活,均持有注明居住地在开发区区域范围的《浙江省居住证》。
(二)父母在开发区区域范围内工作、生活,虽没有办理《浙江省居住证》,但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2012年6月30日前已经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现实际居住地在开发区区域范围内(出具《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在台州经济开发区有相对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出具营业证照或者用工合同、租房协议)。
3. 2012年6月30日前已经在开发区当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出具缴纳证明)。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来务工子女家长,于2013年7月5日前到开发区教育分局报名,再由教育分局统筹安排到相关教学点或民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