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关于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2018年考试工作计划》的部署,2018年9月统考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计划安排
1、考试和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2018年9月8 - 11日,每门课程考试时间90分钟
报名缴费时间: 2018年6月13日9:00至6月27日17:00
2、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大学英语》(A、B、C)、《大学语文》(A、B)、《高等数学》(A、B)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等4门统考课程。
3、考试考点
经网考办批准的全国各地考点,具体名单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dce.cn。
4、考试对象
在学籍有效期内,符合统考条件的学生在入学第二年后可进行报考(从18春新入学的学生开始限制)。在统考安排的时间和公布的考点进行预约考试。网络教育学院和省级广播电视大学要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考风考纪教育。
为有效利用考试资源,从今年开始,对报考后有弃考行为的考生每个科目的报考次数限定为3次。
5、考试方式
四门课程全部实行网上闭卷机考。
6、考试收费
根据“发改价格[2010]955号”文件规定向考生收取考试费。收费标准:35元/人·科。
二、考试报名安排
2018年6月13日9:00开始考生可以登陆统考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dce.cn)进行考试报名和缴费(根据“发改价格[2010]955号”文件规定向考生收取考试费。收费标准:35元/人·科),考生应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系统支持的银行卡请关注网站说明),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考生在报考考试科目前务必仔细检查,如报考科目后再发现错误的,将无法修改,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行负责。
2018年全年计划4月、9月、12月共3次统考,均为新大纲、教材(2013版),全部科目均为闭卷机考,具体相关文件可登陆网考委官方网站www.cdce.cn查询或向所在学习中心查询。
机考约考原则及规定
报考缴费采取限定日期、限定考试轮次、限定学籍、限定考试次数和限定人数的约考方式。在各次约考时间内,报考将限定人数,按先约先考、约满为止的原则报考缴费, 如报考总名额约满,将提前结束各次报考时间。
(1)《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A、B、C)、《大学语文》(A、B)和《高等数学》(A、B)四门统考课程全部采用混编考场方式。具体报考时间如下: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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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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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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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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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基础
大学英语(A、B、C)
大学语文(A、B)
高等数学(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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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11日
8:00 - 9:30
10:00 - 11:30
12:30 - 14:00
14:30 - 16:00
16:30 -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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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9:00
-6月27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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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考闭卷
西部部分地区考试开始时间延后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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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之后可登陆统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个人报考可预约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为避免网上约考占位时间过长而影响他人约考,每人约考占位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即从考生个人选择报考轮次开始到报考缴费成功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
三、统考异地报考申请
考生个人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跨省异地考试的学生,必须提出申请。
统考异地报考改为线上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23日
申请流程:学生申请—中心确认—学院审核
具体操作:
(一)学生用户
1、学生登录:在“学生登录”处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到学院教务平台,点击统考异地报考申请,并提交异地报考申请证明材料,如:单位开具的异地工作证明等。
(二)中心用户
1、中心老师登录学院教务平台,点击课程考试->统考异地报考确认。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确认。
2、替报
1)批量替报:点击“导入材料”按照提示的命名规则,替学生申请,批量提交证明材料。
2)单个替报,点击报考申请,替单个学生申请
经由中心替报的申请记录的状态栏会默认为“确认通过”,学生个人申请的,则需要中心在查验后,点击“确认通过”或“确认不通过”。
请中心实时处理学生提交的申请,学院只审核经由中心确认通过的申请信息。
3、导出
待学院审核完毕后(在QQ中通知),导出审核通过的异地报考申请(点击导出文档),并打印,在指定的地方盖章签字,交至学院。
注:1)网考办按照统考异地报考统计表给予特殊报考处理,开通报名后考生可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缴费。
2)根据统考违纪处理办法,有替考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统考资格,网考办将对跨省异地借考的考生进行重点监控。
3)集体报名可预约考试地点,但不能跨省异地报考;集体报名不能预约考试时间。集体报考后由系统自动分配座位,为避免占位时间过长而影响他人约考,占位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即从学习中心报考操作开始到缴费成功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
四、统考免考
2018年9月统考免考申请为线上提交和查验确认,具体操作如下:
(一)学生用户:
1、学生登录:在“学生登录”处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到学院教务平台,点击课程考试->统考免考申请,进行统考科目免考申请(必须填写证书报考省份)。
注:请仔细填写申请,一经提交,个人无法进行修改,须联系所属中心替为修改。
2、点击“申请表”,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学生签名处,必须手写,机打无效。打印免考申请表,连同免考申请用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交至所属中心,由中心老师进行查验。
(二)中心用户
1、中心老师登录学院教务平台,点击课程考试->统考免考管理->统考免考确认。依据网考委下发文件中免考条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查验确认,并在“网上查询结果” 处填写查验结果(如:经验证,有效)。
2、替报
1)批量替报:点击“导入材料”按照提示的命名规则,如下图替学生申请免考,批量提交相关免考申请用书扫描件,并填写免考证书报考省份及网上查询结果。具体的编号见 “导入”->模板。
2)单个替报,点击免考申请。替单个学生申请免考
经由中心替报的免考申请记录的状态栏会默认为“确认通过”,学生个人申请的,则需要中心在查验后,点击“确认通过”或“确认不通过”。
3、导出
待学院审核完毕后,将审核通过的免考信息(点击“导出”)打印,连同免考用书扫描件、免考申请表,主任签名和盖学习中心章,交至学院。
请中心实时处理学生提交的申请,学院只审核经由中心确认通过的申请信息。
预毕业生统考免考在线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逾期未申请后果自负。
非毕业生统考免考在线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
网考委函[2018]1号文问题解答
一、在学籍有效期内,符合统考条件的学生在入学第二年后可进行报考。在统考安排的时间和公布的考点进行预约考试。
1.“入学第二年后可进行报名”此政策从哪批次入学学生开始生效?
答:从2018年春季入学学生开始生效。
2.请举例说明新生入学后,最早可报考统考批次。如,201803/201809批次学生。
答:本科生入学12个月后方可参加统考。例如:201803批次的新生可参加2019年4月份统考(通常1月底到2月初开始考试报名, 具体以计划为准),201809批次的新生可参加2019年9月份统考(通常6月份开始考试报名, 具体以计划为准)。
二、为有效利用考试资源,从今年开始,对报考后有弃考行为的考生,每个科目的报考次数限定为3次。
1.缺考即为弃考?弃考行为的具体界定以及判定的依据。
答:报考后未参加考试,即缺考就被认定为弃考。
2.考生报考后,因故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能否制定特殊情况处理办法?如提前报备或取消预约。
答:报考成功,无论何种原因未参加考试的都认定为弃考。
3.弃考考生对于3次的限定,是否包括弃考当次?请举例说明。
答:从2018年4月统考开始,所有考生只要一次弃考,弃考科目就只能再有3次报考机会(含以后的弃考)。
4.对弃考考生的考试科目限定,是否只限定弃考科目的考试次数?
答:只限定在弃考科目的考试次数。
5.集体报考考生,未参加考试的,视为弃考,考生以非考生本人报考行为申诉,纠纷如何处理?
答:报考单位代替学生报考时要慎重考虑,应充分反应考生个人意愿。否则造成违反考生本人意愿的弃考由报考单位承担责任。
6.同一批次报考多科目,其中一科被按作弊处理,考生放弃其它科目考试,是否也按弃考处理?
答:不按弃考处理。作弊当批次所有统考科目成绩无效,暂停考生所有需统考科目两次报考资格。
三、报考缴费采取限定日期、限定考试轮次、限定学籍、限定考试次数和限定人数的约考方式。在各次约考时间内,按先约先考、约满为止的原则报考缴费, 如报考总名额约满,将提前结束各次报考时间。
1.限制人数,是指全国报考的总人数还是具体分配各个考点报考人数?
答:从2018年4月统考开始,按全国报考计划,总科次报满即关闭报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