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不及防,会计行业的重大变革,一大批不符合会计从业要求的将告别会计职场,财政部刚刚出台会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不具备会计工作能力、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的、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会计,再见了。
会计人新规定,财政部正式通知
为规范会计人员范围及其应具备的专业能力,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根据《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财政部研究起草了《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8年9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财政部会计司。
主要内容:
(一)明确会计人员范围及其从事的会计工作。
(二)明确会计人员应当具备的专业能力。
(三)明确单位任用(聘用)会计人员的要求。
(四)明确对会计人员的管理要求。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加强会计人的管理和要求,一直没有停过,从2017年的新《会计法》颁布,到2018年的的会计人诚信制度,以及修订会计法,还有最新的《继续教育》新规定,直到刚刚通知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相信会计行业将会进一步走向规范化,一大批会计距离淘汰边缘不远了。
新规定:没有证书、继续教育不能做会计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明确了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必须持有会计资格证书,或会计学历,并且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没有会计证书的会计,再见了!你不具备会计工作需要能力
会计证取消后,初级证书正式沦为会计门槛,以前做会计只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即可,现在就不太可能了,目前大量的企业招聘已经开始要求会计人至少手持初级证书,按照目前的情况来说,持会计从业书的有超过2000万,如果这部分人群不尽快考到初级证书,将难以找不到工作。以下是部分地区招聘会计的要求:
某外企会计专员招聘要求
北京某公司财务助理招聘要求
以后没有初级证书你将无法从事会计工作,在各地区还没有普及对初级作为招聘必备之前抓紧时间拿到证书,2019年初级考试报考政策不到1个月,希望没有初级证书的会计做好相关准备,错过了2018,明年的初级千万不要再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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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不能做会计了
今年5月底,财政部印发了一份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答疑:其中明确提出几点,给大家列举一下:
1、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或不能从事会计、不能考取证书
政策规定来看,继续教育将作为求职聘用标准,成为升职加薪的标准,还将成为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的参考标准,以及高端会计人才的标准,总之十分重要,一句总结:不参加继续教育你就要告别这个行业了。
2、继续教育新规定要求每个人都参加,第二年开始
针对取得证书(所有会计资格证书)的第二年必须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没有证书且从事会计的第二年就要开始参加试,如果前面没有参加是可以补的。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后,大部分会计人认为以后再也不用继续教育了,然而并不是这样的,之前的继续教育更多的是针对持有会计从业证书的人群,但现在不同了,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只是行业改革的一部分,那么继续教育同样会调整,让大家意外的是,继续教育更严了,不参加继续教育,你未来可能不能从事会计工作,不能参加会计考试(针对职称类),甚至告别这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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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二:假账、虚开、贪污后禁止从业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六条明确了企业招聘会计规定: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一、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的会计,已经被判刑了
不仅仅和你说再见,做这些事的会计必将受罚:为逃避税务稽查销毁会计凭证,老板、会计、出纳6人被判刑
《会计法》规定明确提出:对于因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不管你知否因为什么原因,一旦触及红线必将受罚!
二、60岁老会计虚开发票2347万,判14年罚40万!真的再见了!
虚开的会计该收手了,不能从事会计是小,重要的是做这件事你将会被判刑:
60岁兼职会计苑宏英虚开发票2347万,判14年罚40万剥夺政治权利3年!
中国判决文书网7月2日发布:60岁兼职女会计苑宏英,各种累计虚开发票677张,税款2347万元,几乎全部已经抵扣,现已基本追回。
三、90后女会计,25岁贪污40万,已经被抓了
不管是你什么职位,都不能贪污,尤其是会计而言,更要有职业操守,不然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前段时间,贵州一女财务干部,工作不到一年,身为财务的她已经贪污了40余万元民生领域资金,利用职位滥用职权,已经收到查处。
根据新《会计法》,“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以上三个案例,每一个案例都足以让会计人引以为戒,千万不要触碰法律的红线。
看看新会计法对财务人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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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三:做这些事5年不得从事会计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七条明确了:企业单位5年不得聘用会计的情形,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一、政策不断,对会计人的要求,今后将会更高:
1、今后对会计人的要求更加严格,强化会计职业道德约束,加强会计诚信教育。
政策十分明确,会计人必须坚守诚信,绝对不允许做假账、虚开发票、帮助企业逃税漏税,将会计职业道德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大力弘扬会计诚信理念,不断提升会计人员诚信素养。
2、建立会计人的诚信档案,对严重失信会计人员降职、解聘,甚至禁业!
对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作为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列入“黑名单”。
对于严重失信会计人员,依法取消其已经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支持用人单位根据会计人员失信的具体情况,对其进行降职撤职或解聘。
二、最后给会计人的提醒:
1、政策都是在进一步规范行业,规范企业会计,各位不仅要管理好自己,还要不断学习,通过考证以及政策的学习来提高自己只有这样在会计行业的路才能越走越远。
2、对于不听会计劝阻,继续以上违法行为的公司和企业,最好尽早告辞!会计也是有家有室的,操着卖白粉的心,拿着卖白菜的钱,谁又容易了?
3、税务政策目前正在整顿行业,提升各企业税务规范、从业人员的工作素质,需要大家全力配合,一起清除不法分子,小会计不要跟着老板一起做犯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