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近日公布了三份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建议的答复,披露了三所拟新设立高校的动态。这三所新高校分别为嘉兴大学、重庆中医药学院、康复大学(筹)。
10月28日记者获悉,“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事项已列入“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
10月28日记者获悉,“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事项已列入“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003号建议的答复,对于“关于支持嘉兴学院在建党百年之际创建嘉兴大学的建议”的建议,教育部表示,将“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已列入“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
按照《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要求,“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事项须先行列入规划。
教育部称,2019年7月5日,教育部组织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召开会议,就“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中期调整(草案)进行评议。其中,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事项经高评委研究评议,同意调整纳入浙江省“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
下一步,教育部表示,将积极支持浙江省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高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大学”的设置标准,持续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完善办学条件,待学校各项条件成熟后正式提出申请,教育部将按照高校设置工作程序予以办理。
此外,关于是否将嘉兴学院列为省部共建高校这一事项,教育部也予以答复。
教育部称,目前,全国省部共建高校数量已超过部属高校数量,达到81所,其中浙江省已有浙江工业大学、宁波大学等6所省部共建高校。鉴于省部共建高校规模偏大,资源匹配不足,同时还存在着省部共建政策界限不清、个别高校互相攀比等原因,2018年12月以来省部共建工作总体处于暂停状态。下一步,教育部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统筹考虑嘉兴学院省部共建工作。
今年8月的公开报道称,嘉兴市设立9亿元创建嘉兴大学专项经费,支持学校硕士点建设、重点学科专业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高层次科研平台建设、高水平科研成果培育等,尽快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力争在2020年成功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在2021年成功更名为嘉兴大学。
在浙江省内,以城市名命名的大学,目前仅有宁波大学和温州大学。
重庆中医药学院
重庆市在编制“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时,提出组建重庆中医药学院。经第七届高评委评议,建议重庆市将此事项纳入规划,但在整合市内优质中医药教育资源的过程中,要避免将专科教育资源并入拟建的重庆中医药学院。
教育部在对建议的答复中称,教育部支持重庆市加强区域内中医药高等教育资源统筹,进一步提升中医药专业人才培养能力、质量和水平,待条件成熟时正式提出设置申请,教育部将按照高校设置工作程序予以办理。
重庆市目前有65所高校,专门的医药类高校只有重庆医科大学、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护理职业学院这四所,而且后三所为专科院校。
康复大学(筹)
另一所披露最新进展的高校是备受瞩目的康复大学(筹)。教育部披露,2019年6月,教育部根据山东省、中国残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来函申请,印发《教育部关于支持筹建康复大学的函》(教发函〔2019〕45号),明确支持以山东省为主体,筹建康复大学。待条件成熟后,由山东省向教育部提出正式设立申请,届时教育部将按照高等学校设置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审批。
目前,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及山东省省委、省政府、青岛市政府等多家单位已组建成立了康复大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定期进行协商和信息沟通。
教育部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教育部也将密切关注康复大学筹建工作,积极支持山东省及有关部门按照应用型高校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布局,加大政策和资金保障力度,不断完善学校各项办学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多次传出的“中国康复大学”的名称恐无法使用。教育部指出,由于《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明确,高等学校校名不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因此康复大学命名须符合国家规定。
按照规定,“十三五”时期高校设置工作均须按照规划有序实施,未纳入规划的高校原则上不予审批。这也将今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建议设立的部分高校“挡在门外”。
比如教育部同时公布的答复中,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创办民族康养学院,教育部答复称将与重庆市加强沟通,待各方面条件建设成熟并纳入高校设置规划后,再进行研究。
还有代表建议教育部支持恢复重建张仲景国医大学。但河南省“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中也没有新设中医药类本科院校的事项。
《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对学校的办学规模、学科设置、校名变更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规定:
办学规模
普通本科学校主要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
称为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
称为大学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
学科与专业
在人文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称为学院的应拥有1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称为大学的应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
称为学院的其主要学科门类中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专业。
称为大学的其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的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在20个以上。
师资队伍
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力量,专任教师总数一般应使生师比不高于18∶1;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4。
称为学院的在建校初期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28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0%,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一般应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30%,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应不少于10人。各门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各门专业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1人;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人。
称为大学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
台州市育华文化教育培训学校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