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进一步规范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公正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台州市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意见,现就做好2013年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坚持“免费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包括学杂费、借读费及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费等。
3.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招生结果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三、学区划分
具体学区划分详见附件2。
四、入学条件
1.年龄条件: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07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初中新生应当是应届小学毕业生。
2.户籍与房产条件:户籍与房产在学区内,户籍迁移时间截止2013年6月30日(含30日),以户口本记录的迁移时间为准。房产必须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完全所有,房产登记时间截止2013年6月30日(含30日),以房产证为准。
五、招生办法
按照“住户一致,户籍为先,依次录取,余额摇号”的原则,各学校按如下类别依次招生:
第一类:户籍与父或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学校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及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应当接收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类:在学校学区内有户籍但父母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类:在学校学区内父母有房产但户籍不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在第一类招生完成后,若还有余额,则按以上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类别招生,招生过程中当某一类别出现要求就读的学生数大于空余学额数时,则对该类别入学对象实行同步摇号的方式进行招收,招满为止。摇号时,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公平公正。摇号的实施细则由各校另行制定公布。白云学校在招收完本学区前三类学生后若还有空余学额,则在不突破事业计划前提下,为促进白云学校特色发展,允许学校招收少量特长生,重点面向开发区小学毕业的具有开发区学籍的非本学区学生,具体招生办法与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公布。
六、报名事项
1.属于第一类招收对象的监护人持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儿童防疫接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在7月 5日到相应的学区所在地学校报名注册。其中相关文件规定应当接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为7月5日)如下:
(1)台州市消防支队、台州市武警支队、台州市边防支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需携带军官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部队政治部证明到市双拥办加盖公章后,在部队机关所在地或家庭房产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符合《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规定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2)符合省《关于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对象和海外回归的台州商人子女,按《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规定要求安排入学。
(3)属于《台州市落实高层次人才待遇实施办法》政策范围内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开发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在《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和《台州市人才居住证》注明的居住地学区学校报名。
(4)上级党委政府规定明确需要解决的入学对象(如孤儿、援藏干部子女、人才引进子女等),由监护人携带有关证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2.在第一类别招生完成后,若还有空余学额,则在教育网上公布下一类别的招生信息,入学对象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报名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详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知》(附件3)。
4.民办学校招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报名时间由各校自定。
七、工作要求
1.要严格按照本通知颁布的招生计划招生,班额和学额原则上不得突破。公办学校若因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增加导致需要突破招生计划,必须向开发区教育分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擅自扩招的,将不予以学籍登记、学杂费补助、学校规模奖等相关补助,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和学校予以处理。
2.要坚持均衡编班。学校在教师配备上要力求均衡搭配,要随机选定班主任和配班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类特长班,重点班。
3.要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时间性很强的工作,各校必须要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做到招生政策公平,招生过程规范,招生结果公正。通过弄虚作假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对违规招生的学校,我局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和学校作出处理。
说明:
1.按照《台州经济开发区基础教育管理委托书》的有关规定,沙南小学和沙北小学毕业生的初中教育仍归属下陈中学;甲北小学毕业生的初中教育仍归属三甲中学。
2.按照《台州经济开发区开元社区九年制义务教育有关问题会议纪要》(〔1999〕第25号)精神结合开发区学校发展实际,开发区机场路以西、东海大道以北、开元路以南(含北侧商业街)、东环大道以东区域范围内的小学学生在椒江教育局辖区小学就读。上述区域范围内2009年9月1日后,2013年6月30日前迁入开发区的新增居民子女(以户口本记录的迁入时间为准),在台州市白云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