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是教学计划规定应修的各门课程,每学期结束前须进行成绩考核。开设两学期以上的课程,分学期考核,考核成绩分学期登记。
二、成绩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学期总评成绩由试卷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平时作业、实验、测验作业以及面授考勤)组成。试卷卷面成绩占该课程总评成绩的百分之七十,平时成绩占该课程总评成绩的百分之三十。考查课成绩评定采用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根据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实习、课外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及平时测验成绩等进行综合评定。
三、任课教师必须认真严肃进行成绩登记表填写和报送。对取得及格以上的成绩,须用蓝或黑色墨水填写;对于不及格成绩,一律用红色墨水填写。
四、成绩登记表必须填写完整,不留空白。成绩填写分“平时”、“考试”和“总评”三项内容进行。对于无考试资格的学生成绩一律填写为“取消”;对于作弊学生的成绩填写为“作弊”;对于未经允许无故旷考学生的成绩填写为“旷考”;对于经允许缓考学生的成绩填写为“缓考”,对于课程免修学生的成绩填写为“免修”。
五、补考成绩填写在专门的补考成绩填报单上,直接记录试卷卷面成绩,不再参考平时成绩。补考成绩填报单一式二份,一份函授站存档,一份报送成教学院教务部。
六、任课教师在考试或考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试卷批改,填写成绩登记表,报送成教学院教务部。函授站的成绩登记表由各站点负责报送成教学院教务部。
七、成绩登记表一经填写,不得任意更改。如果因登记错误等原因需要修改的,必须由任课教师本人在修改处加盖私人印章或签名。成绩登记表送至成教学院后,一般不允许更改成绩,如确有必要修改,必须向成教学院教务部作出说明或提供主管学院意见。未盖印或签名的成绩修改,成教学院不予承认修改后的成绩。
八、函授站每学期末将成绩登记表和补考成绩填报单,报送成教学院教务部。教务部审核确认后,由各函授站负责学生成绩报告单填写和发放。未经成教学院确认的成绩,为无效成绩。
九、评阅完成的试卷连同试卷袋,由任课教师在报送考试成绩登记表的同时交成教学院教务部。教务部在审核之后,装订封存备查,在该班级毕业一年后予以销毁。函授站的试卷留存在各站点保存,在该班级毕业一年后予以销毁。
嘉兴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200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