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今天,孙女士仍然没有拿到毕业证书。2008年,她在北京教育学院正常学习两年多之后,突然被告知没有学籍和档案,只能作退学处理。孙女士将北京教育学院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20万元。校方表示,将按法院判决结果进行处理。
孙女士介绍,2006年3月,她顺利通过成人高考进入北京教育学院丰台分院学习,学校给她发了学生证。正常上课到2008年4月,有一天老师突然告诉她,学校没有她的学籍和档案,“让我不用上课了,也不让我拍毕业照。”她觉得十分委屈,“我三年的学费都已经交完了,为什么不让我毕业?”
2008年10月,孙女士与北京教育学院达成协议。校方退还孙女士两年学费,若孙女士参加2009年之后的北京市成人高考并被校方正式录取,校方将保留其原学习期间的成绩。此外,孙女士还可免费参加由校方举办的成人高校考前补习班。
但让孙女士愤怒的是,此后她就再没有得到学校参加培训的通知,由于学历不高,目前她也无法正常工作,“那么多年了,我的心气已经过了,自己考肯定考不上。”于是,她近期将北京教育学院告上法庭,并索赔20万元。孙女士认为,北京教育学院已经完成了对自己的录取工作,并允许她正常上课,双方达成了教育服务合同关系,“学校让我退学就构成违约,同时还侵犯了我作为学生的身份权。学校一定要给我一个说法。”
昨天,北京教育学院方面承认确有此事。相关负责人称,当时双方确实签署了协议,但学院近年来已不再举办成人高校考前补习班,孙女士因此不能参加。对于孙女士学籍、档案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并不清楚,目前院方已将所需的全部详细材料提交至法院,一切将以判决结果为准,是否给孙女士补发毕业证也将依照法院判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