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试入学政策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浙江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退役军人(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浙江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所有参加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二、加分投档政策:50分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三、加分投档政策:30分
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四、加分投档政策:20分
(1)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考生。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五、加分投档政策:10分
报考成人高校高起本、高起专的退役军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政策加分的考生,取其加分值最大的加分项目。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