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23日电 (记者林露)教育部近日公布了《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强调,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
征求意见稿对“盲目撤并”现象提出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多数学生家长反对或听证会多数代表反对,学校撤并后学生上学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并入学校住宿和就餐条件不能满足需要,以及撤并后将造成学校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均不得强行撤并现有学校或教学点。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解决学校撤并带来的突出问题。对学校撤并后学生需要寄宿的地方,要按照国家或省级标准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寄宿制学校配备教室、学生宿舍、食堂、饮用水设备、厕所、澡堂等设施和必要的管理、服务、保安人员,寒冷地区要配备安全的取暖设施。
针对学校撤并带来的大班额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通过新建、扩建、改建学校和合理分流学生等措施,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学校班额符合国家标准。对教育资 源较好学校的大班额问题,要通过实施学区管理、建立学校联盟、探索集团化办学等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合理分流大班额的学生。
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方面,征求意见稿突出了“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原则上,每个乡镇应至少设置1所初中,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可设置2所初中;人 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要设置村小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同时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条件合理确定学校覆盖范围,一般 应使学生无论步行还是乘车,单程时间都不超过40分钟。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强调了校车安全问题。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通过增设农村客运班线、增加班车班次、缩短发车间隔、设置学生专车等方式,满足学生的乘车需求。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学需要的,要组织提供校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