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是学校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基本任务之一。为了充分发挥主讲教师的主导作用,增强责任心,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顺利完成教学任务,特制定本规范:
一、教师工作职责
(一)教师应积极贯彻“方正为人、勤慎治学”的校训。
(二)教师应熟悉和掌握成人教育的教学规律、教学特点,以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和以生为本的精神,积极投入成教的教改活动。
(三)教师应按学校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所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经专业所属二级学院审核批准后实施,教师在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对外聘教师,成教学院应在开课前向其提交学校执行的教学大纲。
(四)教师应了解教学对象,钻研教材,抓住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技能,加强学习方法的指导。
二、教学工作规范
(一)授课
1、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开课前要编好讲稿和教案。函授、业余教学还需要在开课前填好教师教学进度表、学生自学进度表;课程考试后填写试卷分析表、作业情况登记表交教务部或函授站。
2、教师必须按课表规定的上课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授课,不得随意缺课和调课,也不得擅自减少教学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授课时,必须提前向教务部请假。调课必须填写教师调课申请表,经二级学院批准后报成教院或由分院指定派人代课,教师不得私自请人代课。
3、课堂教学是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任课教师应把握讲授的深度和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从成人特点出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学生掌握课程重点、难点,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教师讲课应做到言语清晰流畅,板书清楚规范。要用普通话讲授。
5、重视讲课效果的信息反馈,根据课堂实际及时调整讲课进度与讲授方式,力求使教学双方协调一致,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取得好的教学效果。
6、教师认真做好上课签到和课后统计工作。每次上课时检查学生到课情况,维护课堂秩序,如实填写考勤表,对缺旷课超过规定时数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课程考试资格。课程结束后将考勤表报送教务部或函授站存档备查。
(二)作业
1、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课程进度,向学生布置适量的作业并认真批改,在函授教学中,根据不同课程的性质,每门课程每学期布置的作业次数不得少于二次,教师对作业中发现的问题要通过书面、网络等形式答疑、辅导或面授进行讲解。
2、教师每次批改作业后,要认真进行登记并于课程结束后将课程作业情况登记表及批改较好的
一至三本作业本交教务部或函授站备案。
3、平时作业未交三分之一及其以上者,不准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凡不能按时、按次、保
质保量完成作业者,任课教师应对平时成绩酌情扣分。
4、成教生的作业批改在教师面授期间完成,按百分制记分与期终考试成绩一并交教务部或函授站。
(三)实验实习
1、实验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实践环节,凡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必须编写实验指导书,且精心指导实验全过程,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2、无故不参加实验和实习者,应给予批评教育,并统计上报教务部,课程成绩按零分计。
3、为保证实习质量和实习的顺利进行,教师应根据实习目的、任务,加强实习环节的指导。
(四)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毕业实习
1、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是学生进行综合训练,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教学环节;指导教师要承担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大纲的指导工作。
2、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要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成绩单独记录。
3、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短缺或未交者必须补作,否则不予毕业。
4、专科毕业生实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未通过者不予毕业。
(五)辅导管理
教师应加强学生的辅导,注意收集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辅导。教师在辅导答题时不要包揽或简单回答问题,要积极引导学生独立思考,注意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培养,努力开发学生智能。
(六)考试
1、考试可以采用闭卷、开卷、口试、论文、案例分析及实践活动等方式,由任课教师在考前提出考试方式的初步意见,经二级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同意,由成教学院批准。考试方式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改变。
2、命题
(1)任课教师负责所授课程的命题出卷工作。命题要以教学大纲要求为准绳,拟定难易程度和份量相同的A、B二套试题,附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A、B卷命题重复率不得高于30%,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需保持一定题量。并经二级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后,方可使用。
(2)教师应按照成教学院规定格式以电子文档形式报成教院。
(3)试卷应在考前两周交成教院,以便统一印卷。
3、阅卷
阅卷教师要以高度责任感和自觉性做到认真、负责、公正、准确。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评分标准,对考卷雷同的考生按作弊论处。考试成绩应以书面形式登记在成绩登记表上,并签字后在考试结束三天之内报送教务部或函授站。
4、评分
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课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学期总评成绩以课程考试成绩为
主,适当参考平时成绩。课程考试成绩占该课程总评成绩的百分之七十,平时成绩占该课程总评成绩的百分之三十(到课率10%;作业20%;)。考查课成绩评定采用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根据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实习、课外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及平时测验成绩等进行综合评定。
嘉兴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二○○八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