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教学实习包括课程实习、社会实习、毕业实习等。通过实习,使学生进一步接触社会、接触实际的工作岗位,获得更多、更新的业务操作技能与组织管理的经验,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把实习岗位作为检验所学理论知识,为社会服务的理想场所。
实习中,要按照各环节的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实习任务。如毕业实习应围绕实习报告相关内容搜集有关资料、技术数据等信息,为撰写实习报告做好准备。
二、教学实习职责分工
教学实习必须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具体安排实习内容与任务、要求。实习过程由各教学单位会同成人教育学院学历部负责管理,并由实习指导教师具体实施。
(一)教学单位的职责
1、根据教学计划,制定本专业的教学实习计划,并确定实习指导老师。
2、联系或协助学生联系实习单位,明确实习方向;指导学生认真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检查并指导学生进行实习,了解、掌握学生的实习进度与实习质量。
4、认真批阅实习报告,评定实习成绩。
5、总结学生的实习工作,有关总结和典型材料交继续教育学院存档。
(二)继续教育学院职责
1、综合审查并确定学生的实习计划,编制年度各专业班级实习总结。
2、检查各教学单位关于实习的各项组织和准备工作
3、检查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
4、统一印制实习中所需的各式表格、任务书、介绍信和报告单等。
5、登录并保存有关实习的计划、成绩、材料、总结等。
(三)学生应根据本专业的实习计划,在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完成实习的各项工作。函授、夜大学生的毕业实习可在原单位进行。实习报告内容要求手写,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图面清晰,也可用A4宋体字打印附页,于规定时间上交指导教师或班主任老师。
三、教学实习的评分与标准
1、实习结束时由班主任收齐实习报告表,统一交指导老师进行评审。指导老师应及时进行评审,写出评语,评定成绩。
2、实习成绩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评定。指导教师按照实习计划要求,根据学生的实习日记、作业、实习报告、实习单位评语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凡课程实习不合格的应重做;毕业实习不合格的,不予毕业。
3、实习成绩的评定标准
优:全部完成实习计划的要求,实习报告有丰富的实际材料,并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能够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深入的分析;遵守实习纪律;实习单位评定优秀。
良:全面完成实习计划的要求。实习报告对实习内容能有较为全面、系统的总结,能把学过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能遵守实习纪律;实习单位评定良好。
及格: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有主要的实习材料,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报告内容基本正确,能遵守实习纪律。
不及格:未达到实习计划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过于简单,理论分析有原则性错误,或未交实习报告者。
四、本规定经学院2017年第21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从2018级开始执行,由学历部负责解释。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